关于招投标文件的管理办法为了确保公司的招投标文件资料管理工作的系统化和规范化,确保资料的适时收集和整理,避免随时间的延长而将重要的资料丢失,方便公司各部门随时借阅,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该管理办法
一、指定专人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在技术部成立资料室并指定由技术部专人担任公司各类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并负责按照本办法对公司各个项目的招投标文件资料进行规范和系统的管理
二、招投标资料管理范围1.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即招标办、甲方发放的所有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
2.投标资料:投标文件,即:设计方案、设计说明、深化设计说明、展项设计技术说明、方案施工图、设计效果图、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等
(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
三、招投标文件的收集(一)招标阶段1.无论公司任何部门、任何人取到招标文件或其他相关文件后,应立即交与市场部,由市场部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复印相关内容,分发到各投标相关部门
2.分发之后,市场部负责将原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三日内移交技术部档案室,由档案室人员签收、分类、整理、归档
3.任何部门人员从技术部借阅招标文件原件,都必须严格遵照技术部制定的借阅程序,须经技术部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借阅
4.已存档的文件缺少或丢失由技术部负责,未及时存档文件缺少或丢失并给公司的投标工作造成损失由市场部负责,已借出的文件缺少或丢失由借阅人和该部门主管经理负责
(二)投标后1.无论中标与否,各参与投标的部门在向市场部送交投标资料时应备份,并由市场部整理、收集,确认完整后五日内将整套投标文件移交技术部存档
2.参与投标的相关部门,不得私自从市场部借出备份文件,市场部将招投标文件资料移交技术部后,有关部门方可根据需求从技术部登记借阅,借阅人应有部门领导的签条(见样条)
3.市场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即刻交与技术部档案室存档,使用时按借阅制度借阅和归还
(三)中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