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四川省都江堰灌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手册四川省都江堰灌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 9 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四川省都江堰灌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手册1 总则1.0.1 为加强都江堰灌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 法律规范质量监督工作, 特制定本手册。1.0.2 四川省都江堰灌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为四川省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派出机构, 代表省质监中心站履行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都江堰灌区范围内由中央及省投资为主并由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直接管理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 其质量监督由四川省都江堰灌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负责。本手册适用于由都江堰灌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承担监督任务的水利基本建设工程。1.0.3 都江堰灌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程、 法律规范以及经批准的设计文件, 对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是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1.0.4 工程质量监督除应执行本手册的规定外, 还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行业相关规定。2 质量监督基本规定2.0.1 项目法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到都江堰灌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填写《四川省都江堰灌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书》, 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 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2、 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文件; 3、 项目法人与设计、 监理、 施工、 第三方检测机构等单位签订的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同副本以及招投标文件; 4、 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机构组建文件; 5、 施工单位项目部组建文件; 6、 各参建单位现场机构人员配备表等有关资料一套。2.0.2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期为从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开始, 到竣工验收委员会同意工程经过竣工验收为止。3.0.3 质量监督的主要依据1、 国家和省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 法规、 规章。2、 国家、 水利及交通、 房屋建筑等行业的有关技术法律规范、 规程,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3、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4、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 施工图纸、 合同及其它文件等。3.0.4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的岗位条件1、 坚持原则, 秉公办事, 责任心强。2、 取得工程师职称, 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有五年以上从事水利工程设计、 施工、 监理、 咨询或建设管理工作的经历。3、 经过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证”。3 质量监督工作基本程序3.0.1 项目法人在工程开工前到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