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改革日前,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
《条例》共 10 章 44 条,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作为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 《条例》起草过程“十一年磨一剑” ,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提供了“牵一发动全身”的促动力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主要包括创新管理体制、创新法人治理结构、 创新人事制度、创新收入分配制度、创新社会保险制度、创新财政投入机制、创新监管机制等七个方面
其中,人事制度改革是“启动最早、进展最快”的一项
但同时,也存在地区间进展不平衡、 用人机制转换不到位、 规范管理和监管力度有待加强等现实问题,亟需在法律层面加以解决; 人事制度改革与其他六个方面的配套改革,也需通过法规建设进一步明确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高小平研究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条例》是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探索成果的法制化,同时也是针对近年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后仍然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治疗”方案,将成为今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基本指导性文件
“以《条例》的制定为标志,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迈出了具有实质性的一步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宋世明教授认为,此后,改革的具体落实将非常艰难
分类改革的“核心”自从 2003 年中央提出制定人事管理条例的要求开始,《条例》便开始了长达 11 年的漫长起草过程
其间经历了两次重大的政府机构改革,原人事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均参与起草
业内人士表示, 起草的难度很大程度上源于事业单位分类不清
2011 年 3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这被视为事业单位改革正式开闸的“顶层设计”
文件明确要求,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
“事业单位改革的难点是人员分流、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