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之附件:关于《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中留学期限条款等事宜的说明本 人 ( 性 别 : ; 出 生 日 期 : ;留学国别: ;国内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传真: ; E-mail: )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资助,以国家公费 身份赴 国学习,留学期限为 个月。现本人因学业需要,申请延期回国,已获基金委批准同意。本人就出国前与基金委签订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中的有关事宜作如下说明:一、经基金委同意,本人继续在留学所在国 学习,留学期限延长至 年 月。二、延长期间费用自理,留学身份不变。三、本人负责将附件内容通知《协议书》丙方,要求丙方向基金委出具已知悉附件内容和同意继续为本人提供担保的书面意见,并 尽快寄送基金委。四、本附件以及《协议书》丙方同意继续为本人担保的书面意见作为《协议书》的补充条款,《协议书》中其它条款继续有效。本人签字: 日期: 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确认签字属实:1 .1该件可复印,填妥后请留学人员本人或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协助传真或邮寄一份至留学基金委欧洲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