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华在宣传贯彻《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座谈会上的讲话(节选)中纪委委员、财政部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刘建华(2012年5月8日)同志们:《财政部门监督办法》(下面简称《监督办法》)自5月1日起已经正式施行了,这是财政监督与法制工作的重要成果,也是财政监督与法制工作的重大进步
今天,我们在这里组织召开这个座谈会,就是要学习和宣传《监督办法》出台的意义及其内容实质,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贯彻执行,并进一步扩大《监督办法》的社会认知度,使社会各界了解、把握并自觉遵守《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支持和推进财政监督和法制工作
刚才,条法司耿虹司长介绍了《监督办法》的制定背景和起草过程并对主要内容作了讲解;青岛市财政局、湖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和河北专员办结合各自实际,围绕学习、贯彻《监督办法》,谈了各自的体会和工作打算,并提出了许多很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大家讲得都很好,我深受启发
下面,我就当前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监督办法》,推进财政监督与法制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充分认识《监督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财政监督工作
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贺国强书记多次强调要切实加强财政监督,并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新机制
”因此,财政部门除了抓预算编制、执行等工作外,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要强化财政监督工作
要通过财政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有效
此次以财政部规章形式出台《监督办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监督办法》的发布实施,是规范财政监督行为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理财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财政部多次发文进行部署,并对加强财政法制和监督工作建设提出了明确目标与要求
财政监督作为财政固有职能和政府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适应与遵循法制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