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招聘、录用、转正、调动与劳动合同的终止第1条总则1.1目的为了实现公司对员工的科学化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其他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人力资源制度。1.2原则1.2.1对内对外实行公开选拔和招聘优秀人才、知人善任的用人原则;1.2.2无论员工的性别、年龄、国籍、岗位、服务公司时间长短如何,每位员工都有同等的晋升机会;1.2.3公司内的任何空缺职位都实行对每位员工开放的原则;1.2.4自荐、被荐者都一视同仁的原则;1.2.5实行综合考核、综合评估、竞争上岗的原则。第2条招聘 2.1招聘计划人力资源部应当根据公司年度业绩目标及董事会批准执行的全年度各部门人员编制情况,拟订全年各部门招聘员工职位与数量,报总经理批准。首次招聘职位及编制外的职位招聘,由招聘需求部门填写《招聘审批表》,按相关流程报总经理批准或经总经理授权相关人员签批后开始招募。同时,人力资源部还应当根据公司经营状况给予相应编制外扩大招聘建议,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用人部门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供招聘岗位的岗位职责、任职资格与录用条件。2.2招聘渠道及原则2.2.1员工的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录用条件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根据情况予以确定。人力资源部应根据招聘职位的职能说明与任职条件推断招聘岗位的难易程度与部门用人急缓程度,切实利用各项媒体或其他资源选拔应试者,也可采纳员工推举的方式。无论采纳何种招聘渠道,均应遵守综合考核、综合评估、竞争上岗的原则,择优录用,任人唯贤。所有人员招聘均需经过初试(可笔试)——复试——最终考核的面试流程。2.2.2公司根据招聘岗位需要,从受教育程度、培训情况、工作技能、工作经验、道德品质等几个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严格审核,综合考查,择优录用。第3条录用3.1人力资源部在录用员工之前,必须对所录用的员工进行相关职前调查,经用人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门签字确认后通知入职。员工职前调查确有困难,人力资源部应向用人部门作详细反馈,用人部门需在《受雇人员调查表》中签字认可。人力资源部在员工办理入职手续之前发放《录用通知书》,员工需在《录用通知书回执》上签字确认。3.2入职之前所有员工应当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规定的员工信息,这些记录都将被存放在保密档案中,这一档案是员工在本公司的在职记录。人力资源部应当保持这些记录的完整性。这些记录便于公司在紧急情况下联系到员工,同时也便于给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