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采购方: (以下简称需方)供应方: (以下简称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广州市建筑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就供方向需方提供由需方承建的*******项目所需商品混凝土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交货地点: 第三条供应量约为 m3 第四条供方负责混凝土供应
如在供货过程中供方出现混凝土质量及服务问题,需方有权将混凝土量交由其他单位供应,也可将其他区域混凝土交由供方供应,供方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赔
第五条供货期限:具体时间以需方现场发出通知为准
第六条合同价款:需方委托供方供应商品混凝土,采纳可调单价合同形式,砼单价按合同约定予以调整
经双方议定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如不含塔楼(暂定),则供方的中标总价暂定为 人民币:
需方有权将暂定项在供应合同范围内另行发包,供方同意按相应金额从合同总价中扣除,并不提出任何索赔
最终价格按供方实际供应量与按合同约定确定的单价进行结算
混凝土品种、强度等级、质量要求、单价等详见合同附件一《商品混凝土采购清单》
第七条单价调整方法商品混凝土材料的价格,不管合同单价的高低,也不管市场实际价格,双方均以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布之 2024 年第四季度《预拌混凝土综合价格》)为基准价作为调整该等项目的唯一依据
在供应期间的各个月份,如商品混凝土材料的指导价比基准价涨跌幅度小于或等于 5%时,则该月份内供方供应的商品混凝土单价按合同单价执行;如商品混凝土的指导价比基准价涨、跌幅度超过 5%时,对于该月份内供方供应的商品混凝土,双方将按以下两种公式计算当月供应材料价差:1)当涨幅超过 5%时,需方按以下公式计算材料差价并补贴给供方:材料价差=(A-B*(1+5%))*C-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