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预 拌 混 凝 土 供 应 合 同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 预拌混凝土:水泥、集料、水以及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等组成部分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出售的并采纳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
1.2、 本工程:指本合同中使用乙方预拌混凝土的所有工程部位
1.3、 本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本供应合同,包括合同附件或补充合同
1.4、 货物;指本合同中甲方向乙方购买的混凝土或委托乙方购买的材料
1.5、 贷款:根据本合同约定单价和数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货物款项
第二条、工程概况 2
1、建设单位: 2
2、施工单位: 2
3、工程名称: 2
4、交货地点: 2
5、砼供应量约 4000 立方米,约合人民币 160 万元
以双方签字的送料单为准
第三条、合同价格 强度等级 单 价 ( 元 / 立方) 计划方量 计划金额 备注 C10 300 C15 315 C20 330 C25 345 C30 360 C35 380 C40 400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C45 420 3
1、单价:由水泥、砂、石、其他辅料、拌料、运输(15 公里内)及人工费构成
2、如遇主要材料(仅限于水泥、砂石)的价格波动超过±8%,则按混凝土市场调整单价调整
3、以上单价不含现场配合费,现场配合费是指现场砼的供应中所发生的罐车及泵车占道费,现场按拆、输送、清洗泵管及砼施工中所发生的人工及周转材料费
4、若甲方使用早强剂、缓凝剂、抗渗、微膨胀剂、抗裂纤维等特别混凝土,则由甲方按每次浇捣混凝土换算的量提供原料,甲方安排工人投料放料,乙方只提供堆料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