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商业步行街商铺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地 址:甲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商铺租赁经营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甲乙双方之法律关系鉴于商业经营的特点,甲乙双方既为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租赁法律关系,又为出租者和承租经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甲方作为英山商业步行街的业主,以拥有使用权的场地为乙方提供经营平台;乙方作为步行街的租赁商户,借助甲方提供的经营场所,发挥自己的经营优势
乙方作为承租方,有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的权利义务,并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统一管理
第二条 租赁场地甲方将位于英山县鸡鸣路 98 号的英山商业步行街 层 号商铺租赁给乙方从事经营 使用
租赁面积为 M2
第三条 租赁合同期限:租赁合同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第四条 租金、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4
1 商铺每年的租金递增率金额:年限递增率(%)年租金(元)第一年0%230000(200000)第二年0%230000(200000)第三年0%230000(200000)第四年5%(5%)241500(以上类推)第五年8%(5%)260820(以上类推)第六年10%(6%)286902(以上类推)第七年10%(7%)315592(以上类推)第八年10%(8%)347151(以上类推)第九年10%(9%)381867(以上类推)第十年10%420243(以上类推)总 计2943885(以上类推)4
2 每年租金金额:见双方签定(附加协议一)4
3 上述指定商铺的租金按年缴纳,乙方须在每年应缴租金前二十天缴纳下一年的商铺租金,如超出规定时间三十天内不交纳完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