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区布设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局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防止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XX公路管理局局属高等级公路和普通干线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区布设管理
第二章作业前准备第三条作业前的安全教育(一)通过对施工作业人员教育与管理,提高作业人员自身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观念
安全教育内容如下:1
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安全作业规程:2
维修安全作业责任制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办法;3
安全作业的方案,安全作业常识;4
安全隐患及事故案例分析:5
事故应急措施和自救常识
(二)建立健全的考勤与考核制度,定期对培训内容、人员签到、发言记录等情况进行检查,培训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四条作业装备的准备作业前要准备足够的安全作业服、设施、灯具与作业区标志,并做到损坏或故障时能及时补充或更换
作业标志和设施必须符合《GB5768-2009道路标志与标线标准》,作业装备可外购或自己生产,但不能擅自修改颜色、外观及尺寸
第五条作业养护车辆、设备的准备1用于养护维修作业车辆均要喷涂成规定的颜色、图案并保持表面清洁,作业车辆应配置作业标志灯(黄色闪光警灯)于车辆顶部或后方车辆明显可见处,作业时必须开启
单独流动作业的车辆,还需悬挂移动作业标志
第三章作业区布设规定第六条控制区的划分为确保公路养护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以及过往车辆的安全畅通,必须对车辆行驶速度、路线、方向采取强制性交通管制,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及《甘肃省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布设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养护作业区设置警告区、上有过渡区、缓冲区、作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