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行政处罚条款对照表企 业 义务违法行为处罚条款处罚内容(一) 建设 项 目管理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者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开工建设的;第七十条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 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或者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施工的;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二) 职业 病 危害申报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第七十二条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规定进行变更申报(三) 职业 病 危害 因 素检 测 评价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第七十三条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 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没有存档、上报、公布第七十一条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 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第七十二条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四) 作业 场 所职 业 卫生条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第七十三条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 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未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的不符合下列要求: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