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学习方法韩友谊刑法是用文字来限制打击的范围和打击的方式的规范,刑法的体系中有很多细致的讨论和推理,但目的并不是使刑法能够有效地消灭犯罪(实际上也不可能),而是在维持一个讲理的原则
基于这样的认识,学习刑法必然围绕三个方面进行:法条、概念、案例
一、法条对法条的熟悉是学习刑法的第一步
我们要熟悉法条的文字、标点、段落等的使用原则,能够进行初步的文理解释
我们要养成对法律文字的敏感,要勤于、勇于、善于“抠字眼儿”
如《刑法》第20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单从文字我们就可以知道:(1)正当防卫行为实施者面对的不仅是一种“侵害”,而且必须是“不法”(即违法)的“侵害”;(2)正当防卫是一种“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加害行为,如果防卫者的行为并不会给对方造成损害,也就不成立(或者说不必要成立)正当防卫,如大喊将盗窃者吓走的行为就不是正当防卫
…再看《刑法》第21条第一款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的成立需要面对“危险”,并不需要一定是“不法侵害”,所以我们可以得出:对紧急避险(合法的侵害)是不能进行正当防卫的,但是对紧急避险(一种危险)是可能进行再避险的
如果我们能够最终能够和法条文字每日进行对话,则法律水平自然而然就会有非常大的提高
这需要我们作为法律人时时带着法条,没事的时候多琢磨法条
二、概念现实世界中令人眼花缭乱的是事物的外在,而不是事物的本质
事物的本质如果被人们所认识,总是体现为几个基本的概念
就法律学作为处理人类社会问题的学科而言,没有基本概念,也就失去了解决问题的快速有效的工具
即使判例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