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中的不足及解决策略33 年前的 1981 年 3 月 10 日,我国第一家专业物业管理公司在深圳市成立,这也标志着专业化和经营型的物业管理模式将逐步取代传统的福利型和行政型的房屋管理模式。伴随着改革开放,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物业管理已经成为规模极其庞大的新兴产业并深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物业管理水平的高低与质量的好坏也一直备受关注。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物业管理行业起步较晚,虽然引进了许多新的管理理念、管理技术和管理模式,并历经不断改进和优化,但仍然存在较多亟需解决和处理的不足和问题,诸如,物业管理的专业化水平不高;管理水平良莠不齐;法制不够健全;建管衔接不到位;员工业务素质普遍低下;管理不够规范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制约了我国物业管理产业健康发展,不利于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甚至还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影响社区安定的隐患。因此,如何建立系统、科学的物业管理体系,促进我国物业管理产业的健康发展,是需要企业管理层和广大学者尽快回答的关键问题。1 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1 地产开发商给物业公司留下诸多纠纷隐患目前,我国物业公司普遍是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衍生而来,即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自筹资金组建而成。而这种有着密切利益分配背景的从属关系,而这也使得业主和业主委员会自主选择物业公司的权利并不可避免的为物业公司处理与业主之间关系埋下隐患。按照正规程序,物业公司应当在接受物业管理委托前对即将管理的房屋和公共设施等进行全面、公正和详尽的验收,明确管理职责。然而,由于我国物业管理公司大多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控制,为了自身利益,难以做到客观验收。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由于深知物业管理公司受制于自己,为了获得更大利益,其在房屋建设过程中对房屋质量控制、辅助设施建设、原拆迁户回迁安置和房屋公摊面积计算等方面上也就没有了监督,为社区和谐环境建设留下不确定因素。将来面对业主提出的诸多问题,物业管理公司和房地产公司难免玩&Idquo;双簧”,从而无法保证业主的合法利益。1.2 物业公司管理质量差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尚不完备,不少物业管理行业的从业人员是从单位后勤管理部门转制而来,不仅无法理清与原单位的服务关系,而且专业性和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无法完全转变,管理模式和方法难以规范,甚至有个别物业管理公司,一味追求经济利益,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职责,收费与物价部门规定相去甚远,服务态度不端正。尽管如此,由于我国对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