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高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温家宝总理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将“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完善基层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作为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之一
高等学校不但育龄人群高度密集,而且校区内人员流动较为频繁,同时高等学校还肩负着对受教育者进行性健康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婚恋生育观念的重任
高等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对“提高人口素质,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法律、法规赋予高等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如下职责: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二条规定:“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⒉ 国务院批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与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负责被招用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三条规定:“学校应当在学生中,以符合接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
由此可见法律、法规赋予高等学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三个方面的职责:一是要认真做好学校师生的计划生育工作;二是要做好与学校有关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FONT> 二、正确认识高等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特点随着高等学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毕业生的档案、人事、户口关系挂靠在学校的人数逐年增加、校区内的“社会人”不断增多,加之婚姻登记无需学校和单位出具证明等政策的出台,使得高等学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以下新的特点: 1 、扩招使得在校育龄人群规模不断扩大,高等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日常工作量逐年增加
近年来高等学校的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学生人数逐年增长
而高校本、专科新生入学年龄一般在18 至 20 岁之间,其中女生一般在占新生总数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