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哈尔滨市【发布文号】哈政办综〔2009〕25号【发布日期】2009-04-21【生效日期】2009-04-2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哈尔滨市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综〔2009〕2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哈尔滨市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按照国务院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科学监管理念,抓好食品安全体制调整,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主线,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制,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净化我市食品市场,保证全市公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强化组织协调职能,增强责任意识,加大监管力度,继续对小麦粉、食用油、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乳及乳制品、豆制品、海产品、调味品和酒及饮料等10大类食品实行重点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查处食品违法大案要案,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继续提高食品质量,增强公众食品消费安全感
(二)具体目标1.根据国务院调整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调整食品安全监管职能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区县(市)、街乡(镇)和社区(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90%以上,各区、县(市)政府对街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