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青少年吸毒犯罪案例(573 字)4 月 15 日下午,记者见到了小美 ( 化名 ) 。今年才满 18 周岁的小美, 头发金黄色,穿着时髦, 左手腕部有纹身。 她来自青墩农村, 是家中独生女。 因容留他人吸毒,小美被盐都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听人说这个没有瘾, 还能减肥。 我就‘溜’了几次。 ”“溜冰”是许多年轻人对吸食冰毒的通俗叫法。去年11 月、12 月和今年 1 月,小美先后三次购买冰毒吸食。第一次吸食时,小美忐忑不安。那次吸过,她两天没吃饭,“感觉到饿,就是没有食欲。口干,不想睡觉,就通宵上网。第二天上班时没精神。”初中毕业后,小美帮人家卖过餐具、鞋子、化妆品等,做过咖啡店营业员,都因工资低,频频换工作。后来,她在市区一家KTV做服务员,在那里她认识了提供冰毒的阿娟 ( 另案处理 ) 。在小美的租住处, 小美和阿娟先后三次吸食, 每次花费在 300 元左右。直到被民警抓获, 小美才感到害怕。 在法院审理阶段, 小美从法官那里了解到了冰毒的危害,“听得我冷汗直冒。早知道这些,打死我都不会碰的。”从小受父母娇惯的小美, 事发后一直是母亲帮她处理有关事情。“至今没敢告诉爸爸,怕他受不了。”现在,小美在学习化妆,她想自己开一个小店,“这辈子都不会再碰那东西了。”篇二:青少年吸毒犯罪案例(842 字)为追求新潮和酷感, 3 个 90 后女孩竟想出了用吸食毒品作为庆祝生日的方式,还邀请了 3 个男孩一起到宾馆来“分享”毒品。长寿区检察院近日透露, 经该院提起公诉, 这 3 个女孩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 已于 1 月 7 日被法院分别判处拘役5 个月。今年 20 岁的小丽,和同龄的小馨,以及21 岁的小红,是很要好的朋友,3 人都没有正式职业。 去年 10 月 24 日是小丽的生日。 为了能让这个生日过得刺激、够酷,小丽和姐妹们竟有了一起吸毒庆祝的想法。于是,小丽将自己的身份证和100 元钱交给小馨和小红,拜托两人帮自己到长寿区某宾馆开一间房。她还神秘地暗示姐妹们“晚上有好节目”。小馨和小红来到宾馆后,用小丽的身份证和两人各自的身份证一起开了一间房,并交了 100 元房费,小红还帮忙垫付了100 元押金。 当天下午, 小丽和两个姐妹邀约另外 3 个 90 后男孩,一起来到宾馆房间为小丽庆贺生日。期间,6 个人一起吸食了冰毒。第二天凌晨,小丽被公安机关捉获,小馨和小红也很快落网。据小丽交代, 吸食冰毒是她们早就 计划好的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