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法学—关于同性恋人权问题的研究课题组任务分配名单统筹全局(组长):陆文琼PPT主讲人和课题报告总结:王震寻找资料组:李丽花、谢争艳、宋纠、陈云祥、章施琴、周冉、徐小丽制作ppt组:郑桂萍、王震1人权法学—关于同性恋人权问题的研究一、国内同性恋案例(一)江苏首场男同性恋婚礼举行同性恋婚姻权利困局再现(组图)张真和英梓的婚礼现场,这对恋人收获了300多人的祝福张真和英梓交换戒指2人权法学—关于同性恋人权问题的研究反串女角的英梓在表演(二)北京两老年同性恋者披婚纱完婚,但是被儿子阻挠破坏京两老年同性恋完婚3人权法学—关于同性恋人权问题的研究北京两老年同性恋完婚(三)10月27日,安徽芜湖第一对les(女同性恋)的公开婚礼,新人自称“吉先生”,那一位叫“雪琴
这对女同性恋在一家酒店举办了婚礼,现场并引来了众多媒体
二、已承认同性恋合法化的10个国家:荷兰(2001)、比利时(2003)、西班牙(2005)、加拿大(2005)、南非(2006)、挪威(2009)、瑞典(2009)、葡萄牙(2010)、冰岛(2010)、阿根廷(2010)4人权法学—关于同性恋人权问题的研究以荷兰为例:2001荷兰的《家庭伴侣法》正式生效
由“同居法”变成正式的真正的同性婚姻法
《家庭伴侣法》中所指的“伴侣”,既包括“同性伴侣”,也包括“异性伴侣”
对于同性伴侣来说,登记的同性伴侣将会和婚姻中的夫妻双方一样,在退休金、社会安全保障、继承和扶养方面享有同样的权利,承担相同的义务,但同性伴侣无权收养子女;对于异性伴侣来说,该法为那些既想暂时结为伴侣、但又不想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提供了法律保障,它实际上是一部“同居法”
2000年12月,荷兰参议院通过一项法律,允许同性恋者结婚并领养孩子,该项法案于2001年4月1日正式生效,使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该法不但允许同性恋者结婚,而且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