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 62 号)、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X〕109 号和《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X〕124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治理力度,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X 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一、工作目标通过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治超执法联动机制,统一超限超载执法标准,严厉打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强行冲卡等突出违法行为,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二、整治内容(一)货车的车货总重超过规定限值的行为。(二)货车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三)货运源头企业监管情况。三、工作安排整治行动从 X 年 3 月 23 日开始至 X 年 12 月 31 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X 年 3 月 23 日至 4 月 10 日)。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治理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会议,部署全市治超工作。(二)集中整治阶段(X 年 4 月 10 日至 X 年 12 月 31 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发布通告、责成辖区内有关货运车辆管理单位、运输企业、驾驶员和货物源头单位自查自纠,市治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本部门落实职责的工作安排和要求,根据实施方案和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货车违法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三)总结完善阶段(X 年 12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检查验收,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系统总结有关经验做法,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四、工作措施(一)统一车货总重限值认定标准。对于公路货运车辆,各地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并据此进行检查和执法,其中,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