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返还彩礼纠纷案例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返还彩礼纠纷案例 张某某与赵某婚约财产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2024 年 5 月,原告张某某与被告赵某经邵某介绍相识。2024 年 7月 13 日,通过证人邵某,原告给付被告现金 40000 元及首饰四件作为订婚的彩礼。后原告又向被告送了两箱酒、两条烟、两盒茶叶、几袋糖。后原、被告未能记下结婚,被告也未将上述彩礼退还。为此,原告知至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当庭将首饰四件退还原告。 (二)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后双方未能记下结婚,原告给付被告的彩礼,被告应该予以退还。证人邵某是原、被告双方的介绍人,给付彩礼的过程证人也实际参加,且证人与原、被告双方均无利害关系,其证言可信度较高,并且证人陈述的状况也符合本地的风俗习惯,因此对其证言法院予以采信。证人高某的证言与证人邵某的证言,并不冲突,也印证了原告存在订婚给付彩礼的事实,因此对其证言法院亦予以确认。法院认为,证人邵某出庭作证只证实原告给付被告现金 40000 元,该 40000 元被告应该予以退还原告。原告主见后来又给付被告 2000 元用于购买衣服,但没有向法院提交相应的证据,因此其要求退还该 2000 元,法院不予支持。被告已将首饰退还原告,原告也已经接受,因此原告主见的首饰钱 12000 元,被告不需再返还。原告要求退还购买物品的价款3000 元,没有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所购物品价值不能确定,因此对原告的该项哀求,法院不予支持。最后,法院判决被告赵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原告张某某彩礼款 40000 元,驳回原告张某某的其他诉讼哀求。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熟悉,原告根据当地风俗习惯给予被告彩礼,但原告与被告之后未能记下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结婚。关于此种状况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作了明确规定,即双方未办理结婚记下手续的,法院应支持当事人要求返还彩礼的诉讼哀求。彩礼虽具有赠与的外观,但法律后果与一般的赠与却大相径庭。被告关于原告给予其彩礼的行为为赠与行为的抗辩,法院不应支持。 本案例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