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中小学新课程的结构与标准本章摘要:随着社会经济和时代的发展,并针对我国传统教育存在的问题,国家对中小学课程进行了重新设置
通过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优化了课程结构,通过颁布国家课程标准,具体规定不同阶段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要求,为中小学教育发展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第一节中小学新课程的结构一、我国传统的中小学课程设置中存在的问题课程结构是指按一定标准选择和组织起来的课程内容所具有的各种内部关系,主要包括各类课程的比重,各门课程之间的联系、配合和相互渗透,以及课程内容的排列顺序
课程结构调整就其实质而言,就是重新认识和确立各种课程类型以及具体科目在学校课程体系中的价值、地位、作用和相互关系
长期以来,我国传统的中小学课程的设置方式存在如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课程类型单一课程类型的单一使得在注重发挥一种或几种课程类型价值的同时,忽视或放弃了其他课程类型在学生发展方面所具有的价值
具体表现在:①学科课程占据绝对主导地位,活动课程所占比例太小
目前在实行“五·四”学制的学校,学科课程为7708 课时,活动课程为1014 课时,分别占课时总量 9420 课时的 81
83%、10
76%;在“六·三”学制中,学科课程为 7600 课时,活动课程为 1082 课时,分别占课时总量 9250 课时的 82
16%、11
并且活动课程大多局限于班团队活动、晨会,使人易产生活动课程等同于课外活动的错觉
②分科课程占据绝对主导地位,而综合课程则微乎其微
目前在“五·四”学制中,综合课程为 170 课时,占小学阶段课时总量 4998 课时的 3
4%;在“六·三”学制中,综合课程为 204 课时,占小学阶段课时总量 5950 课时的 3
而在中学阶段则没有明确提出综合课程
③没有处理好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三者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