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BB462—2010 代替Q/BB462—2006 工业用管道氮气 2010-01-28 发布 2010-02-01 实施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代替Q/BB462-2006《工业用管道氮气》
本标准与Q/BB462-2006《工业用管道氮气》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增加引用文件; ——增加对氮气压力指标的规定; ——技术指标增加有效位数; ——完善试验方法的规定
本标准由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制造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氧气厂、制造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佳涛、姜玉芬、张险峰、郭万行
本标准2001年 02月首次发布,2006年 01月第一次修订,2009年 12月第二次修订
Q/BB462-2010 工业用管道氮气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用管道氮气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本钢氧气厂深冷法分离空气生产的和经燃气厂氮净化机组净化的工业用管道氮气,用于冶金工业用气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时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832
1 气体湿度的测定 第1部分: 电解法 GB/T 5832
2 气体中微量水分的测定 第2部分 露点法 GB/T 6285 气体中微量氧的测定 电化学法 HG/T 3579 化工标准物质通则 HG/T 3580 化工标准物质管理办法 3 定义 3
1 工业氮:用于深冷法分离空气生产的氮气
2 高纯氮:指经燃气厂氮净化机组净化后供冷轧厂和二冷轧厂使用的管道氮气
4 技术要求 4
1 工业用管道氮气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指 标 名 称 指 标 高纯氮 工业氮 氮含量(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