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电力公司 95598客户服务呼叫中心运营管理规范 1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供电服务方针,保证95598客户服务呼叫中心(简称„呼叫中心‟)规范、高效、可靠地运行,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和《95598客户服务系统实用化评价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呼叫中心为客户提供了全天侯、便捷服务的条件,是供电营业窗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市供电公司在开展95598客户服务过程中,必须按本规范要求为客户提供全天24小时服务
第三条 95598客户服务内容包括:采用人工接听、自动语音、传真、短信等方式,提供停电信息公告、电力故障报修、服务质量投诉、用电信息查询、咨询、业务受理等服务
第四条 呼叫中心设主管、值班长、客服代表等岗位
呼叫中心归口各地市供电公司市场营销部(或客户服务中心)管理
省公司市场营销部对呼叫中心行使监管职能
2 管理职责 第五条 省公司市场营销部的管理职责: 4
组织公司各呼叫中心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电力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贯彻执行公司供电服务承诺; 5
监督、检查、考核各呼叫中心的客户服务工作质量,并对影响较大的投诉举报事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6
受理呼叫中心转来的客户咨询、投诉举报等服务业务,处理客户来信、来电
组织协调相关业务部门或单位处理有关问题,并跟踪处理结果,及时回复客户和相关人员; 7
建立客户服务信息情况呈报制度
统计各呼叫中心客户服务信息受理情况,对客户咨询、投诉等进行统计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定期编写客户服务信息分析报告,为省公司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8
负责组织全省呼叫中心人员的专业培训、经验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第六条 各地市公司市场营销部(或客户服务中心)对呼叫中心的管理职责: 4
根据省公司的有关规范,结合本单位呼叫中心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并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