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导语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
采用招标投标方式进行交易活动的最显著特征,是将竞争机制引入了交易过程
优越性:它具有公平竞争、减少或杜绝行贿受贿等腐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节省和合理使用资金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等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概述第二节招标第三节投标第四节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五节法律责任本章学习重点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强制招标制度;招标方式;招标人、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编制;开标、评标和中标;招标程序和代理招标;招标投标备案制度;招标投标的投诉与处理
第一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概述一、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规立法概况1999年8月30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国招标投标法》
2000年5月1日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0年7月1日发布《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2000年10月18日发布《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1年6月1日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1年7月5日联合发布了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2003年3月8日联合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7年1月11日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2011年12月20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二、强制招标制度(一)强制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1
强制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3)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4)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5)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2
强制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