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附 件 5 《 电 梯 监 督 检 验 和 定 期 检 验 规 则 ——自 动 扶 梯与 自 动 人 行 道 》 (TSG T7005—2012, 2013 年第 1 次 修 改 )第 2 号 修 改 单 一 、 正 文 修 改 第 一 条 修 改 为 :“为 了加强自 动 扶 梯 与 自 动 人 行 道 安装、 改 造、修 理、 日常维护保养、 使用和 检 验 工作的监 督 管理, 规 范自 动 扶梯 与 自 动 人 行 道 安装、 改 造、 重大修 理监 督 检 验 和 定 期 检 验 行 为 ,提高检 验 工作质量, 促进自 动 扶 梯 与 自 动 人 行 道 运行 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 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 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 察条 例》, 制定 本规 则 。” 二、 附 件 A 修 改 1.将 1.1(2)修 改 为 :“自 动 扶 梯 或者自 动 人 行 道 整机型式试验证书, 其参数范围和 配置表适用于受检 自 动 扶 梯 或者自 动 人 行道 ;” 2.将 1.1(3)修 改 为 :“产品质量证明文 件 , 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 件 编号 、 产品编号 、 主要技术参数, 含有电 子元件 的安全电 路(如果有)、 可编程电 子安全相关系统 (如果有)、 驱动 主机、 控制柜的型号 和 编号 ,以及梯 级或者踏板等承载面板、梯 级(踏板)链的型号 ,并且在证明文 件 上有自 动 扶 梯 与 自 动 人 行 道 整机制造单 位的公章或者检 验 专用章以及制造日期 ;” - 2 - 3.将1.1(4)修 改 为 :“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梯级或者踏板等承载面板、驱动主机、控制柜、梯级(踏板)链的型式试验证书;对于玻璃护壁板,还应当提供采用了钢化玻璃的证明;” 4.将1.1(5)调整为1.2(4),并修 改 为 :“用于安装该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驱动站、转向站及总体布置图或者土建工程勘测图,有安装单位确认符合要求的声明和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表明其出入口、高度等满足安全要求;” 5.将 1.2 的检验方法修 改 为 :“审查相应资料。(1)~(4)在报检时审查,(3)、(4)在其他项 目 检验时还应当审查;(5)、(6)在试验时审查;(7)在竣 工后 审查” 6.将 1.3(3)修 改 为 :“加 装或者更 换 的安全保 护装置或者主要部 件产 品 质 量 证明文 件、型式试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