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空泵 安全要求 GB22360-2008 Vacuum pumps—Safety requirements 前 言 本标准的第 5 章 5
1 中 a)、b)、c)、f)、g)、5
2 中 a)、b)、5
9、第 6 章、第 7 章、第 8 章中 8
3 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修改采用 EN 1012-2:1996《压缩机和真空泵 安全要求 第 2 部分:真空泵》(英文版)
本标准与 EN 1012-2:1996 的章节、条款一致,技术内容一致
本标准根据 EN 1012-2:1996 重新起草,与 EN 1012-2:1996 的差异为: ——为了与现有的真空技术标准配套使用,将 EN 1012-2:1996《压缩机和真空泵 安全要求 第 2部分:真空泵》的名称改为我国的《真空泵 安全要求》; ——对于 EN 1012-2:1996 引用的国际标准和欧洲标准中有被修改采用的我国标准,本标准引用我国的这些国家标准代替对应的国际标准或欧洲标准;对于 EN 1012-2:1996 引用的国际标准和欧洲标准中有被非等效采用的我国标准,本标准引用我国的这些国家标准中对应的条款代替对应的国际标准或欧洲标准;其余未被等同或修改采用为我国标准的国际标准和欧洲标准,在本标准中均被直接引用(见本标准附录 B); ——由于 EN 1012-2:1996 中引用文件 EN 292-1、EN 292-2 并没有在标准中引用,按 GB/T 1
1 的规定将其删除; ——由于 EN 1012-2:1996 中引用文件 EN 12076《压缩机和真空泵的噪声发射的测量(工程法)》已作废,本标准删除了该引用标准,用 GB/T 21271《真空技术 真空泵噪声测量》代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