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不遵从调研报告美国科学院(nas)对税收遵从的定义是纳税人依照纳税申报时的税法、规章和议会决定的规定,及时填报应填报的所有申报表,准确计算申报纳税义务
相对应,税收不遵从是或不如实、或不准确、或不及时履行纳税义务
而我国政府是在《2002~2006年中国税收征收管理战略规划纲要》中正式提出了“纳税遵从”这个新概念,“纲要”中指出:纳税遵从,又称税收遵从,指的是纳税人依照税法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包含有及时申报、准确申报、按时缴纳三个基本要求,不符合上面定义的被称为纳税不遵从
近30多年来,国际上对税收遵从问题的研究和关注一直方兴未艾,其主要的原因和动力就在于税收不遵从特别是偷逃税问题在各国愈演愈烈,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困扰着各国政府
一、基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的原因分析新制度经济学中所讲的制度,实际上就是一种约束人们行为的规则,这些规则是人们不断反复博弈的结果
(一)正式制度对税收不遵从的影响分析正式制度,如一国的税收制度就是一种约束人们按照税法要求合理、合法缴纳税款的规则,其应该具有约束和激励两大功能
而我国的税制由于存在种种缺陷无法很好的发挥这两大功能,从而成为影响税收不遵从的因素之一
首先,我国税制的缺陷使约束功能无法很好地发挥
我国流转税制的缺陷具体表现为:增值税、营业税这两个同一类型的流转税并行,交叉征收,增值税税负偏高,营业税按税目分项设置实行行业差别比例税率,在企业经营多元化发展情况下,容易出现税收征管真空
税制缺陷的存在会对征税人、纳税人的利益取向和行为选择产生复杂而广泛的影响,并最终生成种种税收不遵从现象
对特定消费品和特殊消费行为征收的消费税也没有发挥应有的调节作用,有很多奢侈品和奢侈性消费并没有列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之内
我国所得税制的缺陷具体表现为:应税所得计算复杂繁琐,稽核难度大,给税收不遵从以可趁之机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也无法对高收入阶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