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十三章 与各协作单位配合服务措施 第一节 配合服务原则 1、制定详细且合适的工作次序或安装程序,令工程按期完成,包括其他专业承包商工程。 2、确保北京市市政单位已获得其要求的时间分配,以完成其工程。 3、提供适当及充裕的工作人员,以确保协调工作能在设计及图纸制作、建筑规划的时间内,尽快完成。 4、与甲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其他专业承包商作协调。以确保各项工程的建筑次序符合逻辑。 5、面板、吊顶等构件与主体结构、外幕墙间之间之协调及大样之配合、确保各部分之连接及安装均符合逻辑,且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6、为工程检查与有关当局进行协调,包括消防局、水务局、电力供应局、排污部门、环境保护局等。并遵守任何与检查有关的要求,至上述各部门满意。 7、协调的过程可能要求列明各项将安装物料的正确安装位置,及要求制定一个详细的安装次序。 第二节 与各协作单位协调配合服务 一、与甲方协调、配合服务 我公司将站在工程全局的角度,积极主动高效地为甲方服务,协助甲方落实重大施工事宜和施工条件,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协助甲方做好各专业分包单位和材料设备的选型以及招标工作,充分体现文明、高素质的施工企业形象。 为此,我公司将根据“三个服从”原则,落实“三制”制度,从多层次、多角度协调好与甲方关系,具体如下: 1、“三个服从”原则 (1)甲方要求与监理单位要求不一致,但甲方要求不低于、或高于国家规范要求时,服从甲方要求。 (2)甲方要求与监理单位要求不一致,但甲方要求改善使用功能时,服从甲方要求。 2 (3)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范围,但施工单位能够做到时,服从甲方要求。 2、“三制”制度 (1)定期例会制:定期召开与甲方的碰头会,讨论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以及问题,理顺每一施工阶段的关系, (2)预先汇报制:每周将下周的施工进度计划以及主要施工方案和施工安排,包括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便于甲方监督;如有异议,将根据合同要求、和三个服从原则,及时予以修正。 (3)合理化建议制:从施工角度以及以往施工经验,来为甲方当一个好的参谋,及时为甲方提供,各种提高质量、加快施工进度以及降低成本的合理化建议,积极为甲方着想,争取使工程以最少的投资,产生最佳的效果。 3、各阶段与甲方协调措施 各阶段与甲方协调措施 序号 施工阶段 衔接配合措施 1 施工前期的配合 (1)工程施工前期,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