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附房屋交割清单)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甲方保证出租房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纠纷或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清算并承担相关责任,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 (一)租赁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四)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30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人民币 元 /月, (大写: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押金不可以用作抵押住房租金,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三)乙方应于当月 日前交付租金,每迟一天交付住房租金给甲方,则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10%收取滞纳金,如超过五天不付住房租金,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并没收乙 2 方的住房押金,并且有权让乙方立即搬离该房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一)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