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关于颁布《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 等级认定办法(2012年修订)》的通知 中税协发[2012]0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2012年修订)》已经四届九次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现予颁布,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望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 (2012年修订) (2009年7月31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四届二次理事会审议批准通过 根据2012年2月16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四届九次常务理事会决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依法经营、规范发展,推动税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提高社会知名度,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税务师事务所是指经国家税务机关批准成立的并加入注册税务师协会的税务师事务所。 第三条 税务师事务所的等级认定,由事务所自愿申请,中税协和地方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税协”)根据申请每年认定一次。 第四条 税务师事务所的等级分为五级,即 A级、AA级、AAA级、AAAA级、AAAAA级。地方税协负责 A级、AA级、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的审核认定,并向其颁发证书和牌匾;中税协负责 AAAA级、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的审核认定,并向其颁发证书和牌匾。证书和牌匾由中税协统一设计制作。 第五条 获得等级的税务师事务所应具备专业优势、享有执业信誉。中税协和地方税协优先推荐获得等级的税务师事务所从事业务活动。中税协认定的等级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地方税协认定的等级本省适用,跨省执业的由执业所在地税协确认其适用性。 第二章 认定标准 第六条 中税协负责制定等级认定的基本标准。认定标准包括:执业资质,经营规模及业绩,执业规范和社会诚信,内部管理(见附件 1《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标准》)。地方税协可以在基本标准的范围内另行制定 A级、AA级、AAA级的具体标准。 第七条 中税协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对全国各地区划分档次。中税协负责制定 AAAA级、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经营规模及业绩认定标准和制定向不同档次地区 AAAA级、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子公司或分公司颁发牌匾的业绩标准。具体档次和标准另行制定。 不同档次地区地方税协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A级、AA级、AAA级税务师事务所不同的经营规模及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