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代建制+BT模式下代建单位的职责分析 一、 什么是代建制+BT模式 代建制+BT模式,即政府投资部门通过招标等形式确定项目投资承包人,投资承包人按合同约定负责工程施工及投资,项目验收合格后由政府投资部门回购的形式,同时政府投资部门还委托代建单位(专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对 BT项目进行策划并对项目投资承包人进行监督管理,为项目提供全方位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目前,国家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大力倡导实施代建制,但由于代建制没有涉及到项目的融资,仅仅适用于政府资金落实的政府项目,如何继续实质推行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又能在项目筹资渠道上实施投资主体多元化,在实践中,将 BT模式与代建制有效结合不失为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在 BT模式中引入代建制,则可以在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基础上,通过代建单位的专业化管理服务,有效解决BT模式缺乏应有的监管的弊端。 政府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和纯公益性项目发起人和最后“买单人”,采用BT模式和代建结合的方式,可以打破以往的直接进行工程实施各环节、全过程的微观管理控制方式,即“ 编制预算-筹集资金-组建项目管理班子(工程指挥部、项目管理机构等)-进行工程管理、实施‘ 四制’ (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竣工验收、编报工程决算-政府审计部门审计-资产移交” ,转而采用 BT(建设、移交)模式,并委托代建单位对 BT模式的实施进行专业化的监督管理,变直接的投资建设管理为间接的用货币到市场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 BT与代建制相结合模式的合同结构形式一般是: 2 政府投资部门 投资承包人金融机构 勘察设计单位 材料、设备供应单位 代建单位代建合同项目贷款协议勘察、设计合同供货合同BT合同监督管理设立分包商 分包合同 二、代建制模式和代建制+BT模式下代建单位职责对比分析 2.1代建制模式下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定位和职责划分 代建制模式中的利益主体主要为政府投资部门、代建单位和施工单位。一般而言,政府投资部门关注的是项目整体的投融资效率和效益,避免腐败;而代建单位则在保证项目投资、质量和进度等目标实现的基础上追求项目的最佳性价比;施工单位关注的则是项目建成后是否有利可图以及项目实施的可操作性等。代建制中三方职责为: 2.1.1政府投资部门的职责 (1)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确定代建单位; (2)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审批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4)下达年度投资计划以及资金调整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