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QSM323-2009 元 器 件选用管理办法 版 本 号:C 修订状态:0 受控状态: 2009 年 月 日批准 2009 年 月 日实施 山西科泰微技术有限公司 KQSM323-2009 1 文 件修改记录 KQSR101 序号 文件名称 编号 通知 单号 修改页码 条款 修改日期 起草人 批准人 KQSM326-2007 2 1 总则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产品在研制、生产、使用各阶段对电子元器件(以下简称元器件)的选择、采购、验收、筛选、保管、使用、失效分析、信息管理等选用过程的质量与可靠性管理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军品元器件的选用管理,非军工产品可以根据产品需要参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2 参考标准 QJ3065
4-98《元器件筛选与复验管理要求》 GJB1032《电子产品筛选试验要求》 GJB3404-1998《电子元器件选用管理要求》 GJB2649-1996《军用电子元件失效率抽样方案与程序》 GB/T1772-79《电子元器件失效率试验方法》 3 职责 3
1 总经理 负责批准元器件采购计划
1 副总经理(分管技术)及分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技术) 批准产品明细表;批准超目录选用元器件申请
2 副总经理(分管运管财务) 负责审核元器件采购计划,签署或授权签署元器件采购合同
负责批准公司原器件优选目录及目录的修改,负责批准元器件超目录选择
2 副总经理(分管生产质量) 负责批准元器件检验大纲,批准元器件筛选试验方案
3 各技术部及分公司各技术部 按产品设计需要选用元器件,制订产品明细表;对超目录的元器件提出选用或列入选用目录申请
4 运行管理部 负责按元器件采购计划采购元器件,并提交检验;负责对筛选后电子元器件进行分级管理
5 质量部 KQSM323-2009 3 负责实施元器件的检验及筛选;出具检验及筛选报告,并作检验及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