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案例 1 、康师傅方便面现垄断口水战 据 AC 尼尔森 2009 年 12 月的调研数据显示,康师傅方便面销售量与销售额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41.7%及 54.6%。 康师傅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是多年来苦心经营的成果,我们并没有垄断市场,也不存在利用旗下„福满多‟ 品牌搞低价竞争的情形。 针对白象方面关于康师傅旗下“ 福满多” 品牌低价倾销的指责,康师傅上述负责人表示,作为康师傅旗下的低端品牌,“ 福满多” 生产 1-1.5元的方便面,目前在全国的市场占有率约为 12%。“ 目前在低端面领域,参与竞争的企业众多,但是品质方面则参差不齐。作为康师傅旗下的低端面品牌,福满多之所以将价格定在 1-1.5 元/包,就在于要确保低端市场的品质,避免消费者由于食用不安全和低质量的方便面,从而对整个方便面行业产生负面印象。” 按照中国现行的《反垄断法》,认定一家企业在行业内是否具有垄断地位,关键在于其是否取得“ 市场支配地位” 。《反垄断法》规定,“ 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 ,就可以认定为“ 市场支配地位” 。不过,《反垄断法》同时也规定,只有存在“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的情形才应被打击。从康师傅占有 54.6%这一销售份额来看,认定为“ 市场支配地位” 应该没有问题,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康师傅是否是“ 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 ,在这一方面,需要足够的证据支持,才能认定为垄断。 2、腾讯与360 之战 11 月3 日下午腾讯向用户宣布:在360 公司停止对Q Q 进行外挂侵犯和恶意诋毁之前,决定将在装有360 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 Q 软件,与此同时,腾讯还宣布,Q Q 空间宣布不支持360 浏览器访问。显然,腾讯起码没有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而是将一道明显带有“格式合同”色彩的条款交给用户选择:要么卸载 360,否则你无法使用Q Q 。对于大量的用户而言,其在使用Q Q 的同时,也在使用360,也就是说,用户选择同时使用360 和Q Q 的选择权,事实上已经被腾讯的声明所剥夺。而且,考虑到一些腾讯的用户属于付费用户,腾讯用如此野蛮无礼的行为逼迫用户停用Q Q 的我话,也违背了契约上的基本承诺。360 的Q Q 保镖针对腾讯Q Q 的行为是否属于劫持和破坏的“外挂”行为恐怕有点勉为其难,但就腾讯给用户给出的选择题而言,则很显然存在明显的法律瑕疵,做法律层面的判断比技术层面要简单的多。 作为行业老大,作为一个市值 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