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GB50060-9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 年 5 月 1 日第一章 总则 1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章 环境条件 第四章 导体和电器 第五章 配电装置的布置 第一节 安全净距 第二节型式选择 第三节 通道与围栏 第四节 防火与蓄油设施 第六章 配电装置对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要求 附录一 裸导体的长期允许载流量 附录二 裸导体载流量在不同海拔高度及环境温度下的综合校正系数 第一章 总则第1
1条为使高压配电装置(简称配电装置)的设计,执行我国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维修方便,制定本法律规范
2条本法律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 3~110KV 配电装置工程的设计
3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根据电力负荷性质及容量,环境条件和运行、安装维修等要求,合理地选用设备和制定布置方案,应采纳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布置和新材料
4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进展规划,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并适当考虑扩建的可能
5条配电装置的设计必须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
6条配电装置的设计除应执行本法律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法律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2
1条配电装置的布置和导体、电器、架构的选择,应满足在当地环境条件下正常运行、安装维修、短路和过电压状态的要求
2条配电装置各回路的相序宜一致,并应有相色标志
3条电压为 63KV 及 110KV 的配电装置,每段母线上宜装设接地刀闸或接地器,对断路器两侧隔离开关的断路器侧和线路隔离开关的线路侧,宜装设接地刀闸
4条屋内配电装置间隔内的硬导体及接地线上,应留有接触面和连接端子
5条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