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合鸿达投资管理公司合理化建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员工充分发扬主人翁的精神,积极向公司出谋划策,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规范合理化建议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向公司出谋划策,提合理化建议是挖掘员工的智力潜能,发展经济的重大措施;也是依靠员工办好公司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发动员工向公司出谋划策,要紧紧围绕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目标,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开展,在提高施工质量,搞好文明安全施工,发挥管理效能,增产节约,增效节支,改进服务工作中,发掘员工的聪明才智。 第四条:员工向公司出谋划策是长期的、经常性的活动,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要将该活动作为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补充。 第五条:员工向公司出谋划策、提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原则是“信任、鼓励、支持、采用”。 第六条:发动向公司出谋划策、提合理建议活动,从组织、发动、提出、收集、采纳、实施、审核到奖励,是一个多环节的过程,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机构和制度进行管理。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七条:为保证员工向公司出谋划策活动的顺利开展,管理公司成立成果评审领导小组,由XXX组长、XXX任副组长和有关部门领导人组成领导小组。 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加强领导,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报管理公司成果评审领导小组备案。 第八条:评审领导小组是员工向公司出谋划策活动的领导机构。其职责是:为活动提出课题;组织发动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审批建议项目的方案和奖励等级;负责领导项目的实施奖励、上报等有关工作。 第九条:在评审小组的领导下,日常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宣传与发动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审查工作由科技部门负责。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生产部,对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整理、分类、转达、上报。 第十条:采纳、实施等过程由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子公司做好建议人、实施单位、项目、件数、初审和创造价值等方面的记录,同时填奖励申报表,报主审领导小组进行鉴定、审核、归档。 第十一条:各级评审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评审,每年度进行一次表彰、奖励。 第三章 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的范围 第十二条:合理化建议,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公司施工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及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新举措;技术改进是对机器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方面所作的改进和革新。结合施工公司的特点,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