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培育警察职业情感的思考 所谓职业情感, 指人们对所从事职业的愉悦情绪体验,包括职业荣誉感和职业幸福感
有强烈职业情感的人,能够从内心产生一种对自己从事职业的需求意识和深刻理解,因而无限热爱自己的职业和岗位
具体到警察职业情感,就是警察职业的行为主体人民警察对从事警察职业的激情和热爱
人民警察是否具备警察职业情感、热爱自己的职业和岗位关系到公安机关战斗力的提升和公安职能的全面履行,关系到公安工作的科学发展
因此,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积极因素,培育警察职业情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需要论”的观点,职业动机包括生存需要、尊重需要、潜力发展需要三个不断递进的层次
第一层次的动机是生存需要,与其相对应的是职业认同感,表现为从事某项职业是因为其是谋生的手段,能够提供生存的基本条件,通过工作可以得到最基本的工资、福利等生存保障资源而认同接受这项职业;第二层次的动机是尊重需要,与其相对应的是职业荣誉感,表现为在从事某项职业满足生存需要后向更高层次的社会性需要发展,力求通过社会对其从事职业的价值认定,感受个体的生存价值,从而在情感上对这种职业产生归属感和荣誉感,并形成为荣誉而战的强烈精神;第三层次的动机是潜力发展需要,与其相对应的是职业敬业感,这种需要是人生的最高追求,表现为充分发挥和发展个体潜能,让生命由于职业变得精彩、崇高和伟大
处于此种情感支配的个体,能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和敬业情结,这是最高层次的职业情感
很显然,职业情感是随着从事职业动机层次地不断递进而由弱变强的
激情、热情是人们创造价值的源动力,从事警察职业要防止职业动机只停留在生存需要层次,对警察职业缺乏情感
警察职业动机只有按照三个动机层次的不断渐进,才能树立更高层次的警察职业情感,积聚起创造更大价值的源动力,才能保持强烈进取心和高度责任感,干好警察事业,完善警察生涯
当前,公安队伍主流是积极向上的,广大民警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