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艺术设计系教学规范为提高我系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明确各类教师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增强教师的事业心、责任感,促进教学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陕西教育学院教学规程》的有关规定及艺术设计系教学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一、对教师教学行为的基本要求: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和艺术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注重对学生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及艺术道德教育
2.具有严谨、求实的教风,服从并完成院、系规定和分配的教学任务
3.认真钻研业务,学习教育理论,适时参加进修与培训并结合教学开展科研工作,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科研水平
4.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业务活动,能积极思考,并提出自己的意见
5.树立创新意识,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系里鼓励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各种创新活动
6.新教师在担任教学任务前,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经过教学各个环节的锻炼,并在所属教研室范围内组织课堂试讲并通过者,方可正式上岗
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培养人才、进行教学的纲领性文件,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教育思想、目标、模式的集中体现和人才培养方案的总体设计
人才培养方案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到所培养学生的质量
1.人才培养方案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由主管教学副主任和教研室主任组织制订,经系教学工作专家小组和系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2.人才培养方案一经形成不得随意更改,规定和下达的教学任务必须不折不扣的完成
确有疑问需要调整的,由教研室研究拿出修订方案报系上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作调整
三、教学大纲和考试要求教学大纲和考试要求是实施教学的基本文件,列入教学计划的各门课程(含各类实践课),均应在开课前由教研室组织相应的课程组或相关教师,根据专业方向、设课目的、计划学时数和教学内容制订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教学大纲和考试要求
1.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考试要求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