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问题解答一、子女教育1
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
答:可以,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 100%扣除即一人每月 1000 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 50%扣除,即一人每月 500 元扣除
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在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吗
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
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 1000 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 500 元的标准扣除
对于存在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子女而言,该如何享受政策
答: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 1000 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