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升全县政务服务水平和效率,按照《X 市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X 政办发〔X〕X 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快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X 街道办)便民服务大厅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标准化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以规范政务服务为重点,以建立标准化服务体系为核心,以开展星级评定为抓手,建设全县统一的政务服务、权力公开、投诉监督平台,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公开、高效、便捷的县、乡镇(X 街道办)、村(社区)三级政务便民服务体系,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X 街道办)便民服务大厅、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标准化, 二、建设标准 (一)中心建设标准化 1
场地外观协调、名称统一
县政务服务中心名称为“X 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各乡镇、X 街道办便民服务机构名称统一为“× × ×乡(镇)、X 街道办便民服务大厅”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大厅标识式样、字体、风格等要按省、市规定统一设置
职能设置完善
县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X 街道办)、便民服务大厅,村便民服务点是对外提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的综合性平台
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政府各部门进驻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指导工作,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对政府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对各乡镇、X街道办、便民服务大厅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规模设置合理
按照统一申报、统一受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的原则,建设办公面积为 1200 平方米左右,宽敞、明亮、庄重、高效、规范、便民的县政务服务中心
强化各乡镇、X街道办便民服务大厅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各乡镇、X街道办要在交通便利、位置适中、方便群众办事的位置建设办公面积为 60-120 平方米的便民服务大厅,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应在群众居住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