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行为规范 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仪表端正,举止文明,办事公正,服 务优质,体现机关干部应有的素质和修养,塑造窗口工作人员良 好的形象。 一、仪容仪表 1 、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仪表端正,按规定佩证上岗。 2 、坐姿端正,站姿挺拔,行姿稳重。 3 、禁止留怪发型,留长指甲。 4 、工作时间不准穿汗衫背心、西装短裤和拖鞋。 二、举止行为 1 、言行举止要温和、谦恭、庄重、得体。 2 、热情服务: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目视对方,要求 自然真诚;尽量满足其他合理的服务需要。 3 、有声服务:接待服务对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 送声。 4 、做到五个一样: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 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 样接待。 5 、 禁止在服务对象前整理服饰, 整理头发, 掏耳垢, 挖鼻孔, 剔牙齿,剪指甲等。 2 6 、不准私自接听广播或音乐,不占用电话聊天。 7 、禁止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搭肩挽臂同行。 8 、禁止在审批服务大厅及公共场所吸烟。 9 、禁止在工作期间上网和进行电脑游戏。 10 、工作期间,禁止接待与审批业务无关人员。 三、文明用语 1 、与服务对象交谈时须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 语文明,提倡说普通话。 2 、接听服务对象电话时,应说“您好,县婚姻登记中心,请 讲” , “您有什么事” , “我能转达吗” , “请稍等一下” , “请您再说 一遍” 。中断或挂止电话,应先征得对方同意。 3 、接待服务对象时,应说: “您好,你要办什么业务” 或者 “请您找× × 办公室” 。 4 、 给服务对象办理业务时, 应该说 “请稍等” , “请填写” , “请 缴费” , “请您听我详细解释一下好吗” , “您的手续已办好,请校 对” , “请保管好您的材料” , “请您不要着急,您申请的事项属于 特事特办的范围,我请示一下” , “请您于× 月× × 日领取证照” , 等等。 5 、 服务对象办完业务离开时, 工作人员应说 “请慢走 “或 “再 见” ,还未办妥的,应说“对不起,请补全手续再来办理” , “谢谢 您的合作” 等等。 四、禁用语 3 接待服务对象或接听电话时,禁止使用“不知道” , “你去问 ××” , “不行, 重填” , “有牌子, 自己看” , “上面不是写好了吗” , “下班了,明天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