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机关党的建设“三级四岗”责任清单 3 篇 2024 年机关党的建设“三级四岗”责任清单 1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断提高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和法律规范性文件,结合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制定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三级四岗”责任清单〔“三级组织”: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四个岗位”:党组(党委)书记、党组(党委)成员、机关党委(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
一、“三级组织”责任清单 (一)市直部门党组(党委)责任清单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对本部门党的建设的领导,重点履行统筹谋划、教育引领、保障落实、示范带动等责任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本部门、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支持配合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对部门党的机关工作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对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建立健全推动党的政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动、同考核,支持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发挥职能作用,确保聚焦主责主业
建立健全责任清单、工作考核等机制
探究完善体现党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符合单位特点、比较完备、务实管用的党建工作制度,并抓好落实
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第一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扎实开展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进展史等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开展,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