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为了加强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产品的安全、有效,在医疗器械使用前,严格遵循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
一、医院采购医疗器械,要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进行索证
凡证件不齐者,一律不予投入临床使用
二、医疗器械投入使用前,必须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标签标识,建立真实完整的记录,记录应包括供货单位、产品名称、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号、规格型号、产品批号(编号)、生产日期(灭菌日期)、有效期、购进数量、购进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等
三、根据采购计划、进货发票或送货单,对产品名称、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号、规格(型号)、批号(编号)、生产日期(灭菌日期)、有效期、供货单位、数量、日期等逐项核对、清点
如有不相符或破损应及时做好记录,严禁投入临床使用
四、医疗器材投入使用前要进行严格的检查
其中:1、外包装检查:包装、密封等是否牢固;外包装上的中文标识是否符合要求;包装注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准文号、规格型号、批号(编号)、生产日期(灭菌日期)、有效期等是否清晰齐全;有关特定储运图示及使用的包装标志是否清晰
不合格的,不予投入临床使用
2、内包装检查:医疗器械内包装应完整、无破损、无污染、无变形、封口应严密
不合格的,不予投入临床使用
设备科工作职责制度1、负责医疗设备、医用耗材日常使用的监管和年度采购计划的审核、上报
2、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验收、维修、保养、培训、等工作
3、负责全院医用耗材的计划汇总、审核、论证及库房验收和领用等工作
4、负责医疗计量仪器的定期强制检定工作
5、医疗设备的保养、维修,保证处于正常状态
6、负责组织大型设备购置的可行性论证,并按照法规进行配置许可
7、负责对接省、市、区的卫计、环保、药监、质监等监管部门的事务性工作
设备科科长职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