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泡混凝土合同模板泡沫混凝土屋面保温材料供货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豫华泰 0004甲方:扬州晟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依据《合同法》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执行: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蒙城江淮汽车零部件供应巢工程地点:庄子大道于纬二路交口建设单位:安徽中凯建筑面积:49000㎡结 构:框架、钢结构第二条:承包工作内容1、 屋面保温项目: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生产泡沫混凝土屋面保温材料,屋面面积约 6000 ㎡
具体做法:最薄处厚度为 5cm 并 2%找坡,平均厚度约 12 cm,总工程量约 720m³ 立方米
工程量的计算按图纸计算
2、承包范围:甲方提供水、电、水泥、宿舍
乙方提供机器、人工、发泡剂等相应的小型材料
乙方负责做试块、负责提供合肥二站强度试验报告(费用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屋面找坡冲筋,乙方负责本班组职工安全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泡沫混凝土材料每立方米 45 元(不含税),合计:约 32400 元,大写:约叁万贰千肆佰元整(依照本合同第二条相关约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进行结算)
第四条: 工程进度: 在施工场地施工条件和天气允许情况下,乙方工程进度要按甲方要求如期完成工程(如遇自然灾害或阴雨天、工期顺延除外)
第五条: 施工条件: 1、甲方负责水电配合到位( U=380V ,水源充足),吊盘(或塔吊)能满足正常使用
本项目对水的具体需求为:总量/水,每小时/立方米
施工屋面在不能上人的时候,不允许有交叉施工,更不能损坏泡沫混凝土施工面
施工面完成后,三天内不能上人,因甲方或第三方交叉施工导致的损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泡沫混凝土施工完成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不组织验收或下一工序已开工的应视为产品已合格
保温工程验收合格,从乙方提供试验报告之日起向甲方移交工程,如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