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精神病防治情况的调查随着人们工作与生活节奏的加快,压力的加大,竞争的加剧,精神疾病的发病率也随之明显增加。在2006年9月23日、24日我县大云、西塘镇连续发生精神病人残忍杀害邻居和亲人的恶性事件;2007年5月2日大云镇再次发生了精神病人杀人事件;而平时精神病人肇事情况也时有发生。事实证明,精神病防治任务十分艰巨。一、我县精神病防治概况目前,全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总人数为6436人,其中持证精神病人553人(列入低保的有147人)。经过调查发现需长期服药的精神病人列入低保的有126人、列入低保边缘的有61人,二项合计187人。2001年,根据国务院《精神病防治康复”十五”实施方案》的精神,我县被列为“十五”期间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新增县之一。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各有关职能部门求真务实,齐抓共管,使我县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目前,全县共检出精神病患者2331名,检出率达6.13‰,监护率95%,显好率75%,社会参与率为61%,肇事率为0.20%,建卡率达100%,基木达到全国试点县市的标准要求。为了更好地服务精神病人,我县出台了一系列实惠精神病人的政策。2002年9月出台的《XX县区对残疾人实行照顾扶助的规定》(县政府9号令)规定县级医院和镇卫生院对残疾人就医免收挂号费,特困残疾人就医检查费、床位费、护理费减半;2003午4月出台的《XX县区特困精神病患者分级负担实施办法》(善政办[2003]39号)规定对”四无”对象和低保线下的精神病人住院费用实行县、镇、医院和村分级负担(4:4:2);2004年4月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意见的通知》(善政办[2004]40号),内容涉及康复服务体系,逐步扩大康复服务覆盖面,整合全县各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资源,以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骨干,逐步形XX县区、镇、村(社区)三级康复服务网络,把康复服务列为各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正常工作范围。2007年1月出台了《关于印发(XX县第1页共3页区特困精神病患者住院费用分级负担实施办法)的通知》(善政办[2007]6号),这是对2003年4月出台的《XX县区特困精神病患者分级负担实施办法》(善政办[2003]39号)规定的补充和完善。为进一步缓解贫困精神病患者家庭的经济压力,保障精神病患者的长期稳定治疗,更好地控制发病率,维护社会稳定,在”三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调研的基础上,2007年6月又出台了《XX县区贫困精神病患者门诊费用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并经县政府批准以善政办[2007]68号文件下发。门诊费用补助对象为本县常住户口持《残疾人证》需长期服药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或低保边缘家庭中的精神病患者,以及无固定职业、无配偶或直系亲属(指子女和父母)依靠、无经济来源、无生产劳动能力的社会救济对象中需长期服药的精神病患者。门诊费用补助办法以发放门诊补助券的形式实施补助,每人每月补助40元,从2007年7月份起实施,目前,有146人享受了门诊补助。这些优惠政策和措施不仅让康复对象直接受益,也维护了社会稳定。二、精神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一是缺少关爱。随着改革深入、社会经济发展、生活节奏加快、竞争压力增加、传统观念动摇、社会支持系统变化等因素,心量应激急剧上升,精神卫生问题日益突出。由于精神卫生知识普及不够,社会宣传力度不大,致使大多数人对精神疾病认识不足,对精神疾病缺乏应有的理解和同情,少数患者和家属对精神疾病一知半解,宁可忍受痛苦,也不愿寻求医生的帮助,就是因为害怕受到歧视,所以说社会偏见依然较重,关爱程度远远不够。同时不排除有的把精神病人视作累赘和包袱,或者歧视虐待、或者放弃监护,不履行责任,不予以治疗、不予以看护,更有甚者将其推向社会。二是缺乏沟通。预防胜于治疗,日常多注重精神健康有助抵抗精神疾病。有健康的身体,才会有健康的心理。所谓适者生存,有的精神病人常常发现现实与理想不符,喜欢沉醉于不切实际的理想中,当发现自己尽了力仍未能达到愿望时,就不能接受现实。人生不如意的事情,十之八九,遇到不愉快的事情,可以找家人、朋友倾诉。朋友非常重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需要培育的,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