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管理制度1目的为全面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安全生产方针,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充分发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监督检查作用,构筑牢固的“九位一体”的大安全格局,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加强群众安全监督网员、青年安全监督岗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神华党工[2008]153 号文件)、神华乌海能源公司《关于印发〈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神乌党发[2009]39 号)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厂。3职责3.1 团委负责制订和修订本制度,并指导、监督相关人员执行本制度。3.2 团委负责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管理。3.3 基层团支部负责创建青安岗过程中的监督、指导。4总则4.1“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以下简称青安岗)创建活动是共青团中央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倡导并组织的以青年职工为主体,以安全生产示范为导向,以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技能培训、安全监督为内容的群众性安全实践活动。青安岗是群众性的青年安全监督组织,是煤炭企业生产中充分发挥青年优势、培养青年关心集体、坚持原则、敢于负责等优良品质的有效形式,也是共青团组织引导青年参与企业管理的一种好方法。4.2 青安岗在同级共青团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4.3 各级青安岗组织在同级党政和安监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依据国家安全法令、安全规程、上级安全文件、指示和本《制度》开展工作。4.4 青安岗的具体任务:4.4.1 配合安全部门,协助车间、班组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安全生产工作任务。4.4.2 动员组织青工立足本职岗位,利用集中上岗和分散上岗相结合的形式,监督检查现场中的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及时反映和查处生产中的事故隐患。4.4.3 结合青年特点,采用多种宣传形式,宣传贯彻《煤炭法》、《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生产条例、规程,普及安全知识,教育青工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4.4.4 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主动提出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4.4.5 总结推广青安岗工作先进经验,选树表彰先进典型。5 创建条件及工作流程5.1 创建条件:5.1.1 创建单位开展青安岗工作满 1 年以上;5.1.2 创建单位中 40 周岁以下青工应占本集体职工总数的 6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5.1.3 创建单位须有专项组织领导机构和相关制度,按照要求结合岗位实际配备青年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