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仙乡中心小学骨干老师考核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老师队伍建设,更好地法律规范我校骨干老师的评选管理制度,优化评选管理机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骨干老师的职责和义务1、在师德方面,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遵守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除做好本职工作外,要积极主动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2、在教育教学方面,必须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任课,努力掌握和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坚持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不断提高实施素养教育的能力,教学能手每学期至少承担 1 次校级公开教学任务学科带头人每学期至少承担 2 次校级公开教学任务
所承担的公开教学任务的教学设计、录象、反思等资料,上传到学校网站资源库
3、在教育科研方面,要有明确的学习进修目标和计划,完成上级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能仔细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科研论文
教学能手每年在县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相应级别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 1 篇(字数不少于 2000 字);学科带头人每年在县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相应级别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 2 篇(字数不少于 2000 字);所发表的论文或讲座等资料上传到学校网站资源库
4、在指导青年老师方面,主动承担起指导新上岗老师和其他青年老师的责任
二、学科带头人和骨干老师实行学期考核,在每学期考核中学科带头人、骨干老师考核结果在全校老师后三名者,取消本学期津贴及称号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称号待遇;1、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受开除留用处分者;2、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屡出一般事故者;3、拒绝接受组织分配,屡犯校规校纪者;4、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达两个月者;5、从事第二职业而不听劝阻终止者;6、无理取闹,严重干扰学校工作者;7、学期累计旷工七天或全年累计旷工十四天者;8、违反《老师法》规定,师德败坏,工作敷衍了事,体罚、侮辱学生者
9、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各项管理要求的;三、有下列情况者,无需考核,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