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根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管理方法〔征求意见第一稿〕第一章 总那么第一条 为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的可及性,减少流通环节,做好国家根本药物的集中采购和配送工作,保障人民群众根本用药,根据卫生部、国家发改委等 9 部委?关 于 建 立 国 家 根 本 药 物 制 度 的 实 施 意 见 ? 〔 卫 药 政 发〔2024〕78 号〕和国家根本药物采购配送的假设干规定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参加广东省根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工作的各有关单位,适用本方法。第二章 配送商报名第三条 报名条件:〔一〕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标准认证证书?及?营业执照?;〔二〕药品经营范围至少包括:中成药、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剂〔疫苗除外〕、抗生素;〔三〕商业信誉良好,在遴选公揭发布前两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四〕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根本药物目录所有品种进行配送和保障供应的能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疫苗除外〕;〔五〕保证药品供应的品种和质量,并按时、按量满足需求。〔六〕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在广东省医疗机构阳光采购系统中作为经销商〔不包括代理商〕且有实际配送数据的。第四条 由省医药采购效劳中心统一发布根本药物配送商公告,以地级市为单位选择配送范围,配送商报名时可以地级市为单位选择一个或多个配送区域。第三章 评价指标第五条 配送效劳能力〔附件一为参考标准〕:〔一〕由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效劳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讨论制订配送效劳能力评审标准;〔二〕省医药采购效劳中心根据配送商资质材料给出具体得分。第六条 配送效劳质量:由各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包括配送及时性、订单响应完整情况、退换货效劳及时性、送货破损率、送货方式方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配送企业信誉、及时满足医疗机构其它合理合规配送要求等几个方面制定各市的配送效劳质量评价标准,组织医疗机构有关专家对符合报名条件的配送商进行配送效劳质量评价,结果公示后报省医药采购效劳中心进行统计、备案。第四章 配送商入围方法第七条 综合得分计算方法:〔一〕公式:配送能力得分*配送效劳能力折算系数*80%+配送效劳质量得分*20%〔二〕配送效劳能力折算系数按配送商注册地与配送区域之间的距离进行折算:1、配送商在注册地配送的系数为 1;2、配送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