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制度一、仔细贯彻《义务教育法》,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抓好防止学生流失工作,高标准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二、建立目标责任制
学校校长对本校控辍保学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教导处具体负责实施,教导主任是具体责任人
教导处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班主任开展控辍保学培训学习,要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主导作用,定期分析学生状况,及时掌握“流失” 苗头,一经发现,立即向学校汇报并与家长联系,动员返校
对于返校确有困难的学校报请乡镇政府协同动员返校
三、对家庭条件差的特困生,在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学校可适当给予其他费用的减免,努力帮助解决其就学问题,确保不发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现象
四、加强转化学困生工作,帮助学困生提高成绩树立信心,关怀爱护每一个学困生,创新模式,鼓舞动员学困生克服一切困难不断进取
五、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法律规范老师行为
重申家访制度,每学期每位老师至少家访 5 位学生
老师应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做到爱心育人、真情育人
坚决杜绝简单粗暴、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对教育思想不端正、工作方法不恰当、产生不良后果,致使学生辍学流失的,要追究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六、学校将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个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学校评先晋职的重要依据
2024 年 9 月 东岳学校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制度一、各班班主任是本班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各班主任、老师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将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到人
三、学校要把控辍保学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老师业绩评定、评优晋职的重要依据,并作为老师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凡有辍学的班级,不得评为优秀班集体,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年内不得评为优秀班主任、优秀老师
五、因教育教学方法不当造成辍学的,就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通报批判或追究相关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理
六、凡因控辍保学工作不力,辍学人数超过国家规定要求,辍学情况严重,或因控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