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预算听证制度「摘要」本文介绍了国外的预算听证制度,选取了焦作和重庆两个市率先在国内进行的预算听证案例,实施预算听证制度的意义作用,需要完善的问题:主要是修订预算法,标准听证程序,逐步扩大听证内容和范围
「关键词」预算;听证;制度「正文」 一、国外的预算听证制度 财政预算是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经济手段,是调控社会经济资源分配的主要杠杆
在国外,纳税人特别关怀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编制情况,因为那是政府在花“纳税人〞自己的血汗钱,预算多少,如何使用,都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实行听证是重要的公开形式
听证制度最初源于英美法中的自然公正原那么
其根本含义有两个:一是任何人不应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二是任何人在受到惩处或其他不利处分前,应为之提供公正的申辩时机,其目的是保证司法公正
后来,这一原那么推广应到行政领域,形成了行政听证制度
听证制度最初源于英美法中的自然公正原那么
其根本含义有两个:一是任何人不应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二是任何人在受到惩处或其他不利处分前,应为之提供公正的申辩时机,其目的是保证司法公正
后来,这一原那么推广应到行政领域,形成了行政听证制度
在国外,实行的是行政预算听证会
通常,机构将其预算提交给审查机关,由其详细对申请进行分析
审核机关,例如部门预算办公室,便着手寻找更多的信息
这一步往往通过要求部门就特别需求作正式书面答复来解决,有时也采纳非正式的形式
审查者——预算检查员——准备一份对材料的分析并为听证会准备背景材料
不一定非要召开听证会,但它们能够使预算官员和行政部门更好地理解机构申请和支持申请的理由
各机构也要为听证会作准备
准备的深度各不相同,但认真准备对机构而言是明智的
可以估量审查者将提出的问题,并在机构的陈述中进行讨论和答复
可以准备一份关于行动和策略的方案
听证会本身是半正式的,很少记录证词
主管部门的首脑应主持会议,提出问题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