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曹妃甸 区 幸福花园 小区 5 区 1 单元 1201 房间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该房屋押金为(人民币) 元整
第五条 租赁期间房价的调整1、如第二年继续租赁,遇到周边房租发生调整时,则甲方将相应调整租金标准
2、甲方在调整房租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3、对于房租的调整,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乙方不能接受时,乙方应在 3 天之内退房
第六条 付款方式1、乙方已在 2024 年 8 月 4 日支付(人民币):2600 元租金给甲方,其余 7000 元应在下月(2024 年 9 月 4 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押金 800 元应在 2024 年 9月 4 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乙方应在 2024 年 9 月 4 日租金到期之日提前 10 天预支付下一阶段的租金,并将租金打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如乙方未能在上阶段租金到期之日提前 10 天内预支付下一阶段的租金,甲方视乙方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按(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就行处理
4、当月租赁时间未满 10 天时按半个月计算;超过 10 天时按一个整月计算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维修养护责任 1、日常的房屋及室内设施的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管理房屋及室内设施、物品的损失和维修费用,如因使用不当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