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北京市 ,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居住 / 办公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一)租赁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
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一)租金标准: 元/月(大写:每月人民币 元整)
(二)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支付为头付款且每 支付一次;自合同生效日起,每 个月为一期;第一期及保证金(见合同第五条约定)于合同签订之日交付,以后每期租金在该期开始前一个月支付,也可提前支付
如乙方未能如期支付下一期的租金,甲方视乙方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按(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就行处理
当月租赁时间未满 10 天时按半个月计算;超过 10 天时按一个整月计算
第五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一)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保证金金额为: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六条 租赁期间房价的调整(一)如遇到周边房租发生调整时,则甲方将相应调整租金标准
(二)甲方在调整房租时,应提前通知乙方
(三)对于房租的调整,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乙方不能接受时,乙方应在3 天之内退房
第七条 房屋交付及返还(一)交付: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将该房屋按约定条件交